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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对受灾团员青年进行摸底和申报“北京市
特殊困难团员帮扶资金”工作的通知
各街、地区、局、公司、学校、非公经济团(工)委(总支、支部):
5月12日下午,四川省阿坝自治州汶川县发生8.0级强烈地震,灾情波及多个省区,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害。为加强对在京灾区青少年的帮扶工作,近日,团市委决定为在地震中严重受灾的在京灾区团员青年发放“北京市特殊困难团员帮扶资金”。为做好此项工作,团区委拟在全区开展对受灾团员青年进行摸底和申报“北京市特殊困难团员帮扶资金”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整合资源,切实为特殊困难团员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向特殊困难团员送去党和政府、共青团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关心。通过帮扶工作,不断深化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积极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推动首都建设和朝阳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 帮扶对象
直系亲属在地震灾害中身故、重伤或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团员青年。
(一)“特殊困难”,主要是指团员本人或直系家属由于疾病或事故等特殊原因导致突发生活困难的情况。
(二)帮扶对象包括团组织关系在我区的特殊困难团员和团组织关系不在我区但长期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流动团员中的特殊困难团员。
三、资金来源
2008年度“北京市特殊困难团员帮扶资金”总额不低于100万元:
(一)团市委从收缴的团费中拨付一定比例。
(二)适时组织“团干部和共青团员献爱心”活动,从捐款中提取一定比例。
(三)结合希望工程等公益品牌,积极争取各界支持,在资助困难青少年工作中统筹推进特殊困难团员帮扶工作。
四、运行方式
(一)各级团组织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做好本单位、本地区支援抗震救灾和受灾团员青年情况摸底工作,填写《支援抗震救灾和受灾团员青年工作情况表》(表1)。根据其中特殊困难团员的情况,统筹考虑,严格把关,填写《北京市特殊困难团员帮扶资金申请表》(附件)报朝阳团区委,经团区委审核后报“北京市帮扶特殊困难团员工作小组”。“北京市帮扶特殊困难团员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将把帮扶资金拨付至团区委进行统一发放。
(二)“北京市特殊困难团员帮扶资金”的发放采取紧急扶助与集中发放相结合的形式。
(三)逐步完善我区特困青少年的社会救助机制,不断加大朝阳区特殊困难团员帮扶工作的覆盖面和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团组织要从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切实深化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高度,充分认识帮扶特殊困难团员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团组织的扎实努力,进一步提高服务团员青年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凝聚力。
(二)各级团组织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整合资源,丰富帮扶内容,进一步加大帮扶特殊困难团员的工作力度。
(三)各级团组织要在对特殊困难团员进行经济帮扶的同时,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支持他们的学习和工作,使他们生活上有依靠,思想上有追求,工作上有作为。
(四)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把好关,严格审核确定拟申报的帮扶对象,保证把“特殊困难团员帮扶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团员手中,充分发挥资金的综合效应。团区委将加强对资金发放的管理,严格发放手续,并不定期对资金发放工作进行跟踪检查。
联系人:张卓 郭学渊
电子邮箱:cytqw@yahoo.com.cn
联系电话:6509436985615049(传真)
地址: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朝阳区政府南楼801朝阳团区委组宣部
邮编:100020
主题词:共青团 困难团员帮扶资金▲ 申报 通知
共青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 月30日印发
共印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