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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团办发[2008]12号
关于做好朝阳区2008年度
“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学习型青少年文明社区”
申报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街、乡(地区)、局、公司、学校、非公经济团(工)委(总支、支部):
2008年,全区各级团组织以“奥运先锋——朝阳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少年文明社区”争创活动为统领,紧抓奥运有利契机,充分发挥了青年文明号等品牌优势,展示首都青年服务奥运、奉献奥运的良好风貌,为第二十九届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第十三届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圆满成功和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扩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贯彻落实我区创建学习型城区的有关精神,更好地促进青年工作品牌争创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关要求,朝阳团区委将加大对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少年文明社区管理的力度。现将朝阳区2008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学习型青少年文明社区”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申报条件和要求
各单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本单位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评2008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
1、“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申报基本条件参考《关于开展2008年度“奥运先锋——朝阳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争创评选活动”的通知》(朝团办发【2008】5号)。
2、申报“青年文明号”的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60%,原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添写申报表注意此项要求)。申报“青年岗位能手”的个人年龄要求不超过35岁。
3、申报“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要突出青年文明号的社会效益、人才效益和经济效益。积极组织“以服务奥运会为荣,青年文明争创在行动”主题活动,热情参与朝阳城市志愿者“三到七助”品牌服务活动。结合“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微笑北京”主题活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有效落实《2008年朝阳区奥运培训工作意见》,开展以奥运知识和文明礼仪为重点的奥运培训,集体成员培训率达到100%;开展岗位技能培训,集体成员岗位技能水准明显高于本行业(系统)平均水平;开展外语培训,全体成员达到外语初级以上水平,能够使用外语进行岗位服务的青年人数不低于所在创建集体总人数的30%。积极服务奥运、奉献奥运,配合好团区委和各级团组织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的集体,评选时优先考虑。
4、申报“青年岗位能手”的个人要积极参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微笑北京”主题活动和“以服务奥运会为荣,青年文明争创在行动”活动;积极参加奥运各类培训,认真学习奥运英语,自觉维护北京国际形象;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奥运、奉献奥运过程中,取得优秀成绩者,在评选时优先考虑。
5、各级团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把质量关,推荐的青年集体、个人应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事迹具有说服力。考核部门将严格按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考评规定进行验收。
6、各单位要严把质量关,做好青年文明号管理、考核及重新申报工作,认真填写朝阳区“青年文明号”汇总表,及时并详细的反馈青年文明号的情况。
7、2008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及事迹材料和朝阳区“青年文明号”汇总表(包括电子版)请于11月15日前上交到团区委基层工作部。验收工作将于11月中旬开始。
二、学习型文明社区申报条件和要求
1、各街道、乡(地区)团(工)委依据《关于开展 |